環境保護署: 關於壓縮型垃圾車進入指明廢物處置設施的法例要求

致各機構代表:

請查收附件關於壓縮型垃圾車進入指明廢物處置設施(即堆填區及廢物轉運站)的法例要求的信件。如有查詢,請致電2872 1780予莊先生或2872 1807予郭女士聯絡。

附件

莊志庭
環境保護主任(廢物轉運及發展)43
環境保護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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