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洲知識產權營商論壇 Business of IP Asia Forum (2024年12月5至6日) – 重塑知識產權 推動成效增長

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和香港貿易發展局合辦的「亞洲知識產權營商論壇」是亞洲年度知識產權盛事,為知識產權業人士和商界領袖提供了一個理想的平台,共同探討知識產權市場的最新發展動向,並尋找商機。上屆論壇邀請了超過90位國際演講嘉賓分享,吸引了超過2,500名來自超過35個國家及地區的觀眾參與。 第十四屆「亞洲知識產權營商論壇」將於2024年12月5至6日在香港會議展覽中心舉行。今年論壇以「重塑知識產權 推動成效增長」為主題,探討知識產權在培育創新產業及推動全球經濟和社會發展方面的巨大潛力。 環保工程商會為論壇的支持機構,會員可以特別優惠價 港幣$860 登記標準入場證(原價港幣$2,150)。 請在登記時輸入折扣代碼“SO24101SD”以享有以上特別優惠。 立即報名參加: https://bipasia.hktdc.com/conference/bip/tc/onlineregistration   更多論壇資訊,請參閲: - 論壇網站: http://bipasiaforum.com/tc/ - 論壇小冊子: https://pp.hktdc.com/dm/bip/2024/BIP_Brochure_2024_2.pdf - 論壇去年的精華片段: https://www.youtube.com/watch?app=desktop&v=B98RruuvUd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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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處: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 實施前解僱僱員並不能節省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

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 實施前解僱僱員並不能節省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   政府將於2025年5月1日(即轉制日)實施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勞工處希望重申,僱主在明年5月1日前解僱現職僱員再聘請新僱員,非但不能節省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支出,反之可能要承擔額外開支。因為取消「對沖」安排不具追溯力,在取消「對沖」實施後,僱主仍可使用強積金強制性供款累算權益來「對沖」僱員轉制前衍生的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相反,轉制後新招聘的僱員的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則不能再被「對沖」。 此外,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轉制前部分會以轉制日前最後一個月的工資計算,因此無論現職僱員在轉制日後繼續受僱多久及工資有否增加,其遣散費/長期服務金轉制前部分,都會與在轉制日前離職的款額相同。 請參閱附上的單張或瀏覽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專題網頁 https://www.op.labour.gov.hk/tc 以獲取更詳細的資料。希望 貴會將此資訊及有關的附件轉發給會員。 附件:單張 - 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下 僱主解僱現職僱員再聘用新僱員並無得益   勞工處 僱傭福利支援科 電郵地址:ebsd@labour.gov.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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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處 – 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專題網站

勞工處就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設計了專題網站  提供取消「對沖」安排的資料和範例  協助僱主、僱員及公眾了解取消「對沖」安排及相關的配套措施 www.op.labour.gov.hk 此外,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專題網站上設有網上計算工具 (取消「對沖」計得掂)  協助僱主估算將來取消「對沖」生效後,在扣除政府資助後須承擔的遺散費 / 長服金款項,以及比較僱員在取消「對沖」前後可獲得的權益總和 www.op.labour.gov.hk/tc/calculator.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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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CA – 環保署:誠邀住宅處所簽署《減廢回收約章》

各位業界友好:   為幫助市民積極培養綠色生活文化,減廢回收,環保署推出了《減廢回收約章》予住宅處所,以提升住戶的回收意識及習慣,計劃將於2024年6月1日起開始接受申請。   住宅處所的物業管理公司/業主立案法團/居民組織在簽署《減廢回收約章》時,須承諾在處所內便利居民的地點提供分類回收設施,協助和鼓勵住戶進行源頭分類和利用處所內的回收箱乾淨回收各類常見回收物,並交由可靠的回收商處理、備存各類回收物的收集和運送紀錄,以及定期向居民公布季度性回收數據,以提升回收物管理績效。環保署在收到申請後會評估有關處所是否符合參加條件,並向有需要的處所提供適切的技術支援。   在2024年11月30日前成功簽署《減廢回收約章》的住宅處所可獲免費提供指定袋,以供物業管理公司/業主立案法團/居民組織/其他管理團體在其管理的住宅處所派發予住戶使用。如有任何疑問,可致電環保署熱線2838 3111或電郵至recyclingcharter@epd.gov.hk       。   詳情請參閱附件。 環保署減廢回收約章 多謝垂注。   ***有勞各屬會秘書處轉發資料予屬會會員***   香港環境衛生業界大聯盟 秘書處 鄭小姐 (電話:3112 0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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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處編製的惡劣天氣及「極端情況」下工作安排的宣傳刊物

惡劣天氣及「極端情況」下工作安排的宣傳刊物   因應政府去年九月初首次發出「極端情況」公布的經驗,勞工處已修訂了在颱風及暴雨情況下工作的守則。修訂後的《守則》重申僱員在惡劣天氣或「極端情況」下工作安排的基本原則,包括︰   (i)    在任何情況下,僱主應以僱員的安全為首要考慮; (ii)   僱主應體諒每位僱員可能面對的不同情況,並考慮當中的實際困難和需要,作出情理兼備及彈性的處理; (iii)    僱主必須履行相關勞工法例下的法定責任及規定; (iv)   僱主在制定有關工作安排時,應充分諮詢及考慮員工的意見,並確保所有僱員知悉和同意有關安排;以及 (v)    僱主應盡量將在工作地點當值的人數減至最少。   主要的修訂包括︰   (i)    守則的名稱由《颱風及暴雨情況下工作守則》更改為《惡劣天氣及「極端情況」下工作守則》; (ii)   「極端情況」並不限於在超強颱風後才公布,其生效期間亦非以兩小時為單位。政府會按實際情況,在公布中列明「極端情況」生效的期限,及適時公布是否需要延長; (iii)    「極端情況」與八號或更高熱帶氣旋警告信號(八號或更高信號)或黑色暴雨警告信號的工作安排參考指引在《守則》內並列,方便公眾閱覽;以及 (iv)   如僱主需要僱員在八號或更高信號、黑色暴雨警告信號或「極端情況」生效期間返回工作地點當值,有關僱員統稱為「指定人員」(前稱「必要人員」),從而更貼切反映實際情況。   隨電郵附上勞工處修訂的《惡劣天氣及「極端情況」下工作守則》及《惡劣天氣及「極端情況」下工作守則一覽》的網址及下載二維碼,供僱主和僱員參考。    
《惡劣天氣及「極端情況」下工作守則》       Code of Practice in Times of Adverse Weather and "Extreme Conditions" https://www.labour.gov.hk/tc/public/pdf/wcp/Rainstorm.pdf       https://www.labour.gov.hk/eng/public/wcp/Rainstorm.pdf  (中文版) (English version)
《惡劣天氣及「極端情況」下工作守則一覽》         Code of Practice in Times of Adverse Weather and "Extreme Conditions" (at a Glance) https://www.labour.gov.hk/tc/public/wcp/Rainstorm_glance.pdf         https://www.labour.gov.hk/eng/public/wcp/Rainstorm_glance.pdf    (中文版) (English version)
  如需刊物的印刷本,請致電2121 8690與本處勞資協商促進科庾小姐聯絡,或到在勞工處勞資關係科各分區辦事處(地址:https://www.labour.gov.hk/tc/tele/lr1.htm )索取。 勞工處 勞資協商促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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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保護署:都市固體廢物收費培訓短片 – 私營廢物收集商

都市固體廢物收費 培訓短片 - 私營廢物收集商

敬啟者: 為協助私營廢物收集商了解都市固體廢物收費的法例要求,以及相關持份者應如何配合落實收費計劃,環境保護署製作了兩段培訓短片供業界參考及作培訓之用。 私營廢物收集商如何實施垃圾收費 - 「按袋」/「按標籤」收費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VcIJCTw5MFk) 私營廢物收集商如何實施垃圾收費 - 按重收「入閘費」(https://www.youtube.com/watch?v=4JHjf2AYT7k) 如欲取得更多關於都市固體廢物收費的資訊,請到垃圾收費專題網站 (https://www.mswcharging.gov.hk/tc/)。 此致 私營廢物收集業界 環境保護署謹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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